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主任|
說明:
一、為建構本校友善、安全及尊重之工作環境,預防職場霸凌事件發生,並建立明確之申訴、調查、處理及懲戒機制,爰依「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」、「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」等相關規定,並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頒布之「職場霸凌防治指導手冊」訂定本校「職場霸凌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處理規範」。
二、職場霸凌之認定,係指勞工於勞動場所執行職務,因其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,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,持續以冒犯、威脅、冷落、孤立、侮辱或其他不當之言詞或行為,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。但情節重大者,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。
非屬上述要件,恐難認定為職場霸凌申訴案,請循其他管道申訴或另循司法途徑。
三、本規範內容包含職場霸凌防治措施、申訴管道、受理程序、調查處理、保密義務、禁止不利處分、懲戒及後續追蹤改善等事項,請各單位及所屬人員依規定辦理。
四、本規範自公告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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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10-0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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