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訓育組|
一、依據:
(一)教育部推動友善校園計畫。
(二)臺北市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計畫。
(三)臺北市114年度國民小學學生事務工作小組計畫。
二、目的:
(一)充實學生各項禮儀與孝親知能,誠於中、形於外,在生活中處處展現彬彬有禮的語言與舉止,並能表達對父母尊長的敬愛與感激。
(二)培養學生建立孝親、敬長的觀念與謙和有禮的態度,發揚固有倫理道德,增進正向和諧的人際關係,營造祥和的校園文化。
(三)型塑禮儀與孝親典範,鼓勵全體學生見賢思齊,共同營造長幼有序,謙讓有禮的社會。
三、實施對象:本校全體學生。
四、選拔日期:114年3月17日(星期一)至3月24日(星期一)止。
五、實施辦法:
(一)推薦歸準:
1.行為舉止
(1)語言表達:能注意不同時機,運用適切有禮的用語,精確表達自己的意見和看法。
(2)行為表現:能依不同情境和對象,表現合宜守規、彬彬有禮的行為,增進人際間的和諧。
(3)儀容態度:能了解自己的角色與身份,視不同的場合與情境,修整最適切的儀容,表現誠摯敬謹的態度。
2.團體互動
(1)遵守紀律:能聽從師長的指導,遵守各種團體的規範,並表現合宜的行為舉止。
(2)尊重別人:在日常生活中能處處為人設想,表現尊重他人的態度和行為,並在團體人際互動中,尊重不同意見的表達。
(3)熱誠助人:能時時關懷別人,適時的表現熱誠助人的態度與行為,共同增進團體生活的和諧與圓滿。
3.尊師敬長
(1)語言表達:能以誠摯有禮的語言和老師及長輩對談,並適時問早道好。
(2)行為表現:能在與老師及尊長的互動中,以敬謹的態度,展現禮讓關懷的行為,並誠心接受師長與尊長的指導。
(3)情意態度:在日常生活的應對、進退中表達對父母與師長的感謝與敬意。
(二)選拔方式:
1.各班辦理「禮儀楷模」選拔活動,遴選名額每班一名。
2.各班辦理「孝親楷模」選拔活動,遴選名額每班一名。
(三)表揚:於學生朝會時間表揚班級「禮儀楷模」及「孝親楷模」,並頒發局長獎狀。
六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3-14|
{{ $t('FEZ005') }} 192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