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陳天胤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主任|
敬愛的親師生平安
本校依據以下規定並訂本校旨揭使用規範:
一、教育部108年6月27日訂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」
二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20日北市教資字第1103047203號函
三、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
公告本校【學生行動電話暨行動載具使用規範】
凡本校學生欲攜帶行動電話暨行動載具到校者,必須徵求家長(或監護人)同意後,至學務處領取「行動電話暨行動載具攜帶到校申請使用規範同意書」。
詳閱夾帶檔案
Best Regards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01|
{{ $t('FEZ005') }} 44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