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生教組|
為維護青少年健康並遠離菸品危害,國健署針對青少年 喜愛社群媒體(IG)經營novape頻道(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novape.event/),持續上架遠離菸品危害貼文及短影音,並辦理小額抽獎活動2場(訂於114年10月16日至114年11月16日),歡迎關注與參與!
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,依第15條規定,全 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 態菸草產品(包含加熱菸)。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,不論 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,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,且 未滿20歲之青少年禁止使用任何形式之菸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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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2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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